挪用資金 金龍保全董座遭訴
更新日期:2007/01/21 04:0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繼衛豐保全傳出保全員李漢揚監守自盜案後,保全業再度出包!
國內知名保全公司「金龍保全」,前董事長林文誠九十二年間挪用資金後無力購股,復因繼任董事長林綵蘩及監察人呂惠琴幾經催告仍不辦理移交,遭債權股東提出告訴,板橋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全案,依詐欺、侵占等罪嫌將林文誠三人提起公訴。
檢方統計,金龍保全前後不交接、不信託及不交出的客票共九千零六十四張,總金額高達二億七千七百餘萬元,如何解決仍無定數。
起訴指出,金龍公司前董事長林文誠隱匿公司資金挪為私用事實,九十二年十月底向股東國聯保全佯稱公司營運良好且有盈餘,希望藉此與國聯公司訂定股權轉讓協議書,計畫購買國聯公司所有的二百五十二萬股、總價五千萬元股權。
九十三年三月起,林文誠周轉困難開出支票無法兌現,提議由國聯公司提供三千萬元供金龍公司周轉,再過戶百分之十股份過戶、信託登記持有的百分之四十一股份作為擔保,並提供四千六百萬元客票供國聯公司擔保。雙方並於七月間完成簽約。
不過,國聯公司在提出六百萬元供林文誠調度並要求履約,這才發現林文誠早將持股交付債權人,根本就沒有百分之四十一股份可供信託,也沒有百分之十股份可供轉讓。
更令國聯公司吃驚的是,金龍公司所有客票也早就交給債權人,無法提供給國聯公司擔保。
由於國聯前後提供逾千萬資金給金龍公司,為避免財務黑洞持續擴大,只得與債權人及林文誠三方共同協商訂立協議書,同意以支付三千萬元取得經營權等方式,以期讓金龍公司起死回生。
不過,林文誠涉嫌將公司董事長變更為胞姊林彩蘩後,再與監察人呂惠琴勾串代表金龍公司簽約。事後林彩蘩拒絕認帳辦理相關移轉股權等事宜,並認為協議書為無效契約。
板檢調查,金龍公司在契約中委託國聯公司交接、信託及交出九千零六十四張客票,總金額高達二億七千七百餘萬元。日前承辦檢察官孫治平偵結全案,依詐欺、侵占等罪嫌將金龍保全前後任董事長林文誠、林彩蘩及呂惠琴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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