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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房仲飯碗? 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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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h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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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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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主題: 搶房仲飯碗? 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搶房仲飯碗? 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Icon_minitime2018-05-18, 3:07 p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2nz6LijV9c

搶房仲飯碗? 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大樓房屋出租,常常因為房東忙碌或是人在外地,就把鑰匙交給管理員委託他們幫忙帶人看房,不過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違法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及其施行細則 >,大樓管理人員(總幹事.秘書.保全......)代管.代租.代售 大樓中所有權人的鑰匙及帶看房屋,和 酌收租售管理費 都是屬於仲介的業務範圍,要帶 人看房 必須要有 不動產經紀人 或是 不動產營業員 的證照,否則只要遭人檢舉,就可能會開罰10萬到30萬元不等


wth11 在 2018-05-22, 11:26 am 作了第 1 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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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主題: 回復: 搶房仲飯碗? 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搶房仲飯碗? 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Icon_minitime2018-05-22, 9:57 am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30701/35118773/news/
地產新聞 〉房仲帶看屋 管委會可收費 / 2013年07月01日

Q:讀者 李先生 桃園中壢「太子國寶」社區向房仲要求 100~300元的「環境清潔費」,無法可管嗎?

A:「太子國寶」社區管理委員會總幹事郭玉堂:會有這種規定是經管委會委員投票通過,聽聞台北也有類似案例,因此也希望能夠試試看成效,仲介繳交的「環境清潔費」會全數做為社區公共基金,跟附近仲介講,大部分業者可以接受。

Q:讀者 陳先生 我也是房仲業者,我在帶看三峽北大社區的房屋時,時常會被收每次100元清潔費。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並無相關規定,收取清潔費相當不合理。

A:台北市建築管理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目前法規並沒有明文規定,各個社區管委會獨立經營,且向房仲收取清潔費屬於民間交易,政府機關無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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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主題: 帶看房屋、代PO售屋 皆屬仲介業務 恐觸法   搶房仲飯碗? 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 Icon_minitime2018-05-25, 3:09 pm

https://news.tvbs.com.tw/other/19013

帶看房屋、代PO售屋 皆屬仲介業務 恐觸法
記者 高嘉甫 / 攝影 薛孝安 ㄥ台北 報導2012/05/26 13:32

朋友、鄰居要賣房,好心幫忙保管鑰匙 或 網路PO銷售訊息,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這樣的做法已經觸法,因為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帶人看屋、代PO售屋訊息,都屬於仲介行為,必須要有營業員執照才能做,否則都會被視為非法行為,最高可罰到30萬元。

房仲業者:「我要來看房子。」
大樓管理員:「10號3樓。」

到大樓找管理員拿鑰匙,是房仲帶人看屋得標準流程,但是其實有不少屋主,為了省下仲介費,都會用這招。
TVBS記者高嘉甫:「賣屋想省仲介費,不少屋主會把鑰匙交給 鄰居 或管理員保管,再開門看屋,不過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違法。」

鄰居直接拿鑰匙,開門帶人看房,不少民眾買房時都碰過,但是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代替屋主保管鑰匙,不管是朋友、老鄰居還是大樓管理員,通通都不行,最高可罰30萬元。

民眾:「我們上次看這裡的房子,就是管理員拿鑰匙,然後帶你到門口,可是你也知道,有些可能會給他一點回饋金,他可能就會幫他稍微解說一下。」

地政局表示帶人看房,通常都會做簡單介紹,這樣的作法,就屬於仲介行為,必須要有營業員執照,因此像在網路上,PO賣房訊息,如果不是自己的,同樣會被視為違規行為開罰。

房仲業者賴水連:「服務就是一個付費的觀念,透過房仲的買賣,他提供你比較正確的資訊,也可以提供你比較正確的觀念,一個好幾千萬的房子,你付的 4% 的服務費,基本上它是值得的。」

房仲業者提醒,私下找人幫忙賣屋,雖然費用比較低廉,但是相對沒保障,另外像是民眾找房時,常看到傳單上,只留下名稱、聯絡方式,卻沒寫哪家公司,無法分辨是否是合法業者,同樣也觸法,房價飆高,房市買賣花招多、規範也多,民眾還是得睜大眼睛,以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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