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龍FTGH 發表於 28 十一月 2006 03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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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業依據八十年底公布之保全業法規定可以經營系統保全、駐衛保全、人身保全和運送保全或其他經核准之保全業務。其中系統保全又稱為機械保全,是由日本移植到台灣,為現階段保全業務之最大宗。此保全系統充分運用保全設備而節省不必要人事開銷,並且不斷研發,創造出不少附加價值。此系統大量運用前所列各項保全設備為客戶提供不同之安全保障,最主要是以防竊為目的。
系統保全是保全業以精良的電腦科技產品,和各種保全設備,並以管制中心負責管制及調度及監控所有保全系統,和派駐各種機動保全員,巡迴服務在客戶周遭,平時為客戶做保養器材或聯絡,一有狀況則接受管制中心通知處理任何突發狀況。由下列三大部分組合而成。
(一) 管制中心:
如同警察局之勤務指揮中心,是負責指揮調度及監控所有保全系統,如有動靜,立刻採取行動。其任務有:1監視保全客戶之保全系統所顯示之各種狀況。2指揮調度保全員處理各種狀況。3聯繫警察單位,處理客戶發生之各種狀況。4聯絡客戶各種保全應配合事項。5統計各種保全狀況理資料。6其他各種狀況之處理。管制中心與客戶之警報系統是透過專線和電話線兩種來傳遞。「專線」是客戶租用電信局之特定專線;「電話線」,則利用客戶現有之電話線路。兩者各有優缺點。前者需特別申請,線路申請貴,但效果佳,不會有佔線情形。後者則利用現成電話線路,有時會有佔線情形,效果不如專線,價錢便宜。
(二) 巡迴服務據點:
如同警察局之外勤巡邏車,保全員在固定之巡邏線或據點待命,平時為客戶做保養材或聯絡,一有狀況接到管制中心通知,則迅速前往客戶處理。
(三) 警報系統:
警報系統安裝在客戶所需求之地點或區域上,監控各種狀況。其組成有三部份:控制盒,感應器,警報器。
( 控制盒:
聯結感應器和警報器,主機內裝有微電腦可聯結多重感應器,具有防盜、防火、防瓦斯之多重功能。只要主機一設定,則可以和管制中心連線,保全系統便可正常運作。
(b) 警報器:
依偵測入侵者之方式,大致可分為週邊警報器(Perimeter Alarm)和空間警報器(Space Alarm)。週邊警報器是在偵測區域外圍,如門、圍牆等設立電子界限當入侵者開啟門窗或闖入,即干擾電子界限,引發警報。空間警報器是在室內空間,如客廳、臥室、走廊、樓梯等設立一電子涵蓋區域,當入侵者侵入該區域時,即引發警鈴。其警報方式有嚇阻、擾亂入侵者之心理狀態和自動報警、暗中自動呈報管制中心兩種。器材有閉路監視或自動攝影。
(c)感應器:
這是利用各種科技原理,如聲、光、電、磁、機械等,使入侵者引起電流變化,觸發警報之設備。有如保全系統之眼睛,偵測各種狀況。 其原理利用有:
(1)通斷式。
(2)震動。
(3)電感。
( 4)磁感應。
(5)靜電。
(6)聲波。
(7)超音波。
(8)光電波。
(9)熱感。
(10)影像感知。
(11)煙霧感知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