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宿舍警衛沒勞健保 全解僱]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09-06-06 06:00
〔記者羅正明/中壢報導〕
元智大學教授宿舍警衛爆料,宿舍警衛有5人,年資介於3到16年,但都沒有勞、健保,也沒有資遣費。對此宿舍主委林淑璋認為,雙方是私人聘僱關係,不受勞基法規範。桃園縣政府勞動處強調,
5人以上就該強制投保,應保而未保,雇主必須賠償勞工損失。
宿舍警衛張花浮等人說,他們任職至今都沒有受到勞基法保障,日前有人想申請退休、結算退休金,對方不僅不同意,還以宿舍警衛工作即將轉由保全公司接手而把他們全部解僱,每人只發0.5個月的慰勞金,沒有資遣費,公然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
宿舍主委:私人聘僱
林淑璋解釋,教授宿舍產權屬於遠東集團所有,與校方無關,宿舍的管理由住宿教授組成管委會負責,每年改選一次,沒有固定組織,她不清楚當年的管委會是以什麼條件聘任警衛,但老一輩的教授說,當年雙方有口頭約定,沒有勞保、也不扣所得稅,這是私人聘僱性質,應該不受勞基法的規範。
縣府:應保未保須賠償
縣府勞動處勞資關係科長周賢平說,
雇主未依規定,幫勞工投保,一旦勞工發生意外,或是無法領到老年給付,雇主必須賠償勞工損失,勞動處會邀集雙方調解,設法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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