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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7 警衛每天工時 勞委會同意可超過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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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龍ft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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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主題: 2009/05/27 警衛每天工時 勞委會同意可超過8小時   2009/05/27 警衛每天工時 勞委會同意可超過8小時 Icon_minitime2009-06-12, 11:09 am

警衛每天工時 勞委會同意可超過8小時

中央社╱中央社 2009-05-27 20:16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7日電)

勞委會今天通過228基金會等立法院通過組織條例設立的基金會員工,自9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並放寬警衛的工時休假限制,警衛無論由企業僱用或受僱於保全業,每天工時可超過8小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下午召開委員會議,通過立法院通過組織條例所設立基金會的工作者自9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估計1000多名員工受惠。

勞委會指出,過去認為228基金會、國家文藝基金會、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和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等單位類似公家機關,但經檢討認為這些基金會沒有不適用勞基法的理由,因此納入。

另外,勞委會評估,事業單位自行僱用的警衛人員,工作性質屬間歇性,勞動密度相對較低,但需要較長工作時間,有放寬工作時間的需求,且適度放寬工時限制無影響健康之虞。

勞委會委員會議同意事業單位自行僱用的警衛人員比照保全業,自公告日起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也就是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和女性夜間工作等限制都可放寬

但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提醒,雖然法令放寬,但雇主不能片面要求警衛改變現行工時或休假方式,必須先修改勞動契約,並送地方政府核備才能實施

引用 http://forum.n.yam.com/trackback.php/2009052770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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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主題: 可不是無薪資的義工   2009/05/27 警衛每天工時 勞委會同意可超過8小時 Icon_minitime2009-07-04, 1:48 am

如果超過八小時之後,平均時薪少於95元,歡迎 向 勞委會http://www.cla.gov.tw/ 提出申訴案,勞資爭議案!

來上班,是要領薪水,養家活口,不是來當義工的呀!
家裡的生活費,三餐費用,水費,電費,瓦斯費,電話費,網路費,尿布費,奶瓶費,補習班費,學雜費,營養午餐費,......費,怎麼辦呢?
叫員工自殺嗎?

公司太爛,不要待太久啊!
反正保全公司很多家,大樓管理公司也很多家,跳槽吧!
一定會有 願意照顧員工,願意長治久安,長期經營的好公司,好老闆
凡是,撈一票就跑,隨意承諾管委會的爛公司,卻又做不到,放著基層員工自生自滅的爛公司,早晚會出事!!!
就像是泡沫化的科技公司,早晚會倒閉的! 蛋塔經濟!

可憐的百姓,可憐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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