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明啟╱桃園報導】桃園市「桃園大賞」社區的一名住戶,由於不滿放置在頂樓的物品被當成垃圾清走,竟不分青紅皂白地辱罵保全:「花錢請你們來是幹什麼,來偷東西的嗎?你們這些看門狗!」桃園地方院院昨天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罵人的住戶罰金五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辯稱是講「看門的」判決書指出,桃園市中山路「桃園大賞」的住戶戴翡瑩(五十五歲),去年九月十日下午四時五十分許,由於放置在頂樓的雜物被當成垃圾遭人清走,心生不滿,氣沖沖地跑到社區大廳內興師問罪。
戴女對著蔣姓、陳姓社區保全員大罵:「花錢請你們來是幹什麼,來偷東西的嗎?你們這些看門狗!」等不堪入耳的言語,兩名保全員被罵得一頭霧水,憤而提出告訴。
法院審理時,戴女坦承當時的確有對保全說:「你們這些『看門的』!」但辯稱那個時候是因為物品放在頂樓,一上去竟然發現全部被人清走,心情很不好,才會做出這樣的舉動,而且也沒有講得像「看門狗」這麼難聽。不過,由於兩名保全員和社區住戶均指證歷歷,因此法官未採信戴女的說詞。
被告犯後態度不佳承審法官認為,被告戴女不使用理性的方法處理事情,反而不分青紅皂白地當眾辱罵保全員,而且犯後態度也不佳,因此依照公然侮辱罪判處戴女罰金五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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