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互動網_論壇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保全互動網_論壇

保全互動網:http://lkk73700.myweb.hinet.net/
 
首頁首頁  Latest imagesLatest images  會員註冊會員註冊  登入  

 

 2011/02/15 _保全超長工時 勞委會:太超過

向下 
2 posters
發表人內容
宇翔
會員階級_一線二星
會員階級_一線二星



文章數 : 4
注冊日期 : 2011-02-14
來自(縣市) : 新北市

2011/02/15 _保全超長工時 勞委會:太超過 Empty
發表主題: 2011/02/15 _保全超長工時 勞委會:太超過   2011/02/15 _保全超長工時 勞委會:太超過 Icon_minitime2011-02-15, 3:56 pm

更新日期:2011/02/15 13:10
(國家中央通訊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5日電)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淑英今天表示,部分保全員每月含加班工時可達 360小時,遠超過勞委會認定的「工作過重」標準。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琛說,這樣的工時真的是太超過份。
黃淑英、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前保全員吳先生及黃維琛...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黃淑英表示,勞基法保障一般勞工正常工時每月不得超過 184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總工時共計230小時。
  不過,黃淑英拿出某家保全公司總公司通報各分公司資料,規定保全員正常工作時間 312小時、每月加班時數48小時,總計每月工時高達360小時。
黃淑英說,依據勞委會日前修訂 過勞死及「長期工作過重」認定標準 換算,勞工1個月工時如果超過276小時,或平均5個月、每月工時達256小時,就算是工作過重。
  她表示,許多保全員已經身處過勞威脅,有許多保全員健康檢查時,都因工作壓力過大,出現血壓過高的現象。
黃淑英指出,保全員不應適用於勞動基準法第84之1 條,可由勞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與例假、休假的範圍,應回歸勞基法保障一般勞工正常工時的規定,即每月總工時含加班共計應為230小時。
吳先生說,有時候冬天上班,天還沒亮就出門,回到家也早已經天黑,即使 1天工作超過14小時,隔天還是要準時上午7時15分上班,非常辛苦。
黃維琛表示,很遺憾有保全員的工時達到 360小時,真的是太超過、太離譜,但因勞雇間工作契約是經由地方縣市政府核定,相關核定應參考勞基法、兼顧勞工健康與勞工福祉等;對於地方政府做出這樣的核定,勞委會將會邀集各縣市政府開會討論、凝聚共識。
黃維琛說,由於法律不溯及既往,經過縣市政府核定的勞雇契約,未來討論過後如果有修改,將會停止原本核准的勞雇契約,並予以修正。
回頂端 向下
ttv
會員階級_二線四星
會員階級_二線四星



文章數 : 57
注冊日期 : 2010-04-16
來自(縣市) : 新北市

2011/02/15 _保全超長工時 勞委會:太超過 Empty
發表主題: 不是輕鬆   2011/02/15 _保全超長工時 勞委會:太超過 Icon_minitime2011-03-01, 1:58 pm

保全不是輕鬆的..
精神壓力是大的
就算工作輕鬆 不等於 沒有精神壓力

誰會曉得,
進來的人,是否住戶或是歹徒?
出去的人,是否好人或是壞人?

沒事的時候,真的沒事嗎?
有事的時候,全部都推卸責任到了保全頭上?

每天12小時*26天=312小時工作
每天12小時*27天=324小時工作

回到家時候,就只有累,腰酸背痛,連生活品味,生活品質,家庭歡樂都沒有了!

如果遇到 濫公司,爛主管,罵人的刁難住戶,真的是會想自殺!
回頂端 向下
 
2011/02/15 _保全超長工時 勞委會:太超過
回頂端 
1頁(共1頁)

這個論壇的權限: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復文章
保全互動網_論壇 :: 保全相關新聞資料庫-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