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17工時 日盛保全遭罰
2011/03/22 17:20:35
(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22日電)日盛保全有員工最多曾1個月工作520小時,平均1天工作17小時,且部分員工無特休假,又未依規定折給雙倍工資,台北市勞工局認為違規「情節重大」,開罰新台幣12萬元。
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科長梁蒼淇表示,1月份時陸續接獲民眾投訴,經調查發現,日盛保全有1名員工去年7月到12月的平均工時達每個月400小時,其中,8月份工時更高達520小時,平均1天工作17小時,遠高於勞資雙方約定的每個月252小時工時。
梁蒼淇表示,依規定,保全業主可與員工約定工作時數,但就算加上每月最高90小時的延長工時,每個月工時最多也不能超過342小時。他表示,過去半年來,日盛保全這名員工每個月工時都遠超過約定時數。
另外,梁蒼淇表示,調查發現,日盛保全有51名員工既無特休假,也沒有依規定折給雙倍工資。他表示,日盛保全違規情節重大,兩個違規項目各處6萬元罰鍰,共計12萬元。
梁蒼淇表示,去年勞工局接獲陳情案中,保全所屬的服務業類共有400件,佔所有案件3成。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為避免保全員因工時過長導致過勞死,3月14日起,勞動檢查處處長許明倫將率員訪視北市前10大保全業者,宣導預防過勞,維護勞工權益。100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