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員多贊同 但憂減薪
2011年 03月30日 北市勞工局擬下修保全員等部分勞工每月工時上限,不少保全人員都表贊同,但也擔心僱主因此減薪。一位工廠保全員A先生昨說:「曾連續三個月沒休假,心情悶到極點」,他支持北市勞工局作法,但擔心僱主大砍薪水,恐得轉業。擔任社區保全的李先生則說,大樓保全還算輕鬆,每天工作十二小時、每月休四天,若能增加假日是好事,但僱主若減薪他就得兼差養家。
有認應付加班費
不願具名的A先生說,資方為節省人事成本,大多讓員工每天工作十二小時,他當工廠保全,工作緊張度不高,十二小時還能負荷,但常被要求做與本業不相關的事,如洗車、打掃,讓他相當無奈。他認為《勞基法》根本不應有第八十四條之一,若僱主要員工多工作,就應給付合理加班費,若勞工局下修工時,僱主一定大降薪資,「我得加速轉行了」!
恐得兼差付開銷
年紀已超過四十五歲的社區保全員李先生說,中年轉業不易,為了生計,只好接受此一工時長、月薪卻不到三萬的工作,若每月工時下修,僱主勢必降低薪資,恐得兼差才能因應家中開銷。
蘋果日報 / 記者:施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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