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哲民╱新北報導】在新北市當社區保全的男子熊志強,去年3月被調走,他懷疑調職與社區林姓女副主委有關,持尚未交接歸還的通行感應磁扣,回社區按林女門鈴沒回應,再找同社區她的詹姓友人,傳話要林女解釋,反被她控告侵入住宅。檢方指樓梯通道屬住宅的延伸,擅闖仍違法,將他起訴。
私人因素擅闖
熊志強(53歲)向檢方辯稱,在社區地下室有租車位,被調職隔天回去要把車開走,順便找林女了解調職原因,沒找到6樓的林女改找3樓的詹男,雙方只在屋外走廊交談。
檢方認為,熊男持有可通行全社區電梯的磁扣,住戶的磁扣則互不通用,出租車位給熊男的住戶,被分配用第4部電梯下地下室即可到達該車位,林女、詹男住的大樓電梯則是第6部,熊男被調職還用磁扣、為私人因素擅闖林女所住大樓,雖未進屋,但樓梯間屬住戶生活起居場所,是住宅的延伸,無正當理由侵入已觸侵入住宅罪。
此外,熊男指林、詹之間「非常好」,林指熊男與人「有一腿」,雙方互控誹謗,均因無第三人在場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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