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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工作調查:1/4工作超時 70萬人沒領加班費
更新日期:2011/07/12 18:27 記者:李璇
勞委會今天(12日)公布「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調查發現有近5成勞工有延長加班情形,但有近70萬人沒有到領加班費;另外也有1/4的勞工每天工作超過12個小時,更有74萬人每周工作超過48小時,有近4成勞工認為已經影響健康。
勞委會統計處12日公布「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針對全台570萬名勞工抽樣,調查發現有50%的勞工有延長加班情形,但有1成2沒有領到加班費或補休,大約70萬人,勞委會統計處統計長鄭文淵表示,扣掉勞工自己沒有提出申請,有7.8%是雇主不給加班費。
他說:『問他(勞工)甚麼原因會造成這樣,他說雇主不給他,占7.81%,裡面主要有6.96%是公司直接告訴他是責任制,所以加班不給補貼,也沒有加班費,相當於有39萬7千人是這樣子。』
另外超時工作部分,調查顯示有1/4的勞工一天工作12個小時以上,而一個月超時工作者也有13%,等於將近有74萬名勞工都超時工作,超時加班者有7成4,認為影響身心健康,是沒有超時加班者的三倍。
從行業別觀察,延長加班且沒有加班費或補休的行業別,最高依序為金融保險業、資通訊傳播業,以及醫療保險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而超時工作的行業別分別是技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住宿及餐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