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互動網_論壇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保全互動網_論壇

保全互動網:http://lkk73700.myweb.hinet.net/
 
首頁首頁  Latest imagesLatest images  會員註冊會員註冊  登入  

 

 日租套房被罰20萬 訴訟遭駁回

向下 
發表人內容
wth11
站務-管理委員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268
注冊日期 : 2009-05-15
來自(縣市) : 台中市

日租套房被罰20萬 訴訟遭駁回 Empty
發表主題: 日租套房被罰20萬 訴訟遭駁回   日租套房被罰20萬 訴訟遭駁回 Icon_minitime2012-03-08, 12:15 am

網址:日租套房被罰20萬 訴訟遭駁回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945151.shtml#ixzz1oRaBpfa7

Power By udn.com【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2012.03.07 02:59 am

台中市政府取締一中商圈一棟日租型套房,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裁罰20萬元,業者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昨駁回,業者說,日租或周租套房只是試營運,法官認定,未取得營業執照,在住宅內違法經營旅館業就是違法。

台中市政府網站市長信箱接獲檢舉,一中商圈一棟大樓,位於住宅區內,違法經營旅館業,去年5月12日,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到該大樓檢查,發現業者在大樓3至8樓營業,有24間套房。

市政府認定業者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裁罰20萬元。業者說,他經營不動產租賃,有半年租和年租型客人,房客多是附近學生,日租或周租,在去年5月31日前,都在試營運,邀親朋好友試住,測試人力能否負荷,再決定是否開放,業者強調,並無經營旅館業。

業者指出,民法規定,不動產租賃契約,期限逾一年,應以字據訂之,未立據者,視為不定期的租賃,屬不動產租賃,因此「以日為單位」的租賃,就是不動產租賃,不會突然變成「旅館業」,業者說,市政府不能超越民法,自行解釋,不動產租賃不包含日租,只限月租或年租。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分析法令規定後指出,「旅館」和「民宿」是以日或周為基礎,屬短期住宿服務業,以月或年為基礎,才歸不動產租售業,以不動產租賃方式經營,提供旅遊、商業、出差者住宿或休息,仍屬旅館業務營業行為。

市政府在法庭上提出業者網路刊登照片,另有預約訂房住宿資訊,稽查人員在場拍下客房內有床鋪、被單、衛浴、盥洗等設備,法官說,這些設備已足以經營旅館,提供旅客住宿休息,證明該大樓確屬提供住宿的旅館,業者沒取得營業執照,就是違法,全案可上訴。

【2012/03/07 聯合報】@ http://udn.com/


wth11 在 2012-03-08, 12:19 am 作了第 1 次修改
回頂端 向下
wth11
站務-管理委員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268
注冊日期 : 2009-05-15
來自(縣市) : 台中市

日租套房被罰20萬 訴訟遭駁回 Empty
發表主題: 本社區大樓:飯店式,酒店式管理?   日租套房被罰20萬 訴訟遭駁回 Icon_minitime2012-03-08, 12:19 am

就算睡一晚 也得簽租賃契約
蘋果日報◎記者蔡智銘/ 台中報導 /2012年 02月26日

簽租賃契約 保障權益
隨著民眾旅遊模式多樣化,以背包客及年輕族群為訴求對象的「日租套房」有如雨後春筍在都會區出現,隱藏公安、治安等問題。

須確認逃生路線

台中市消保官陳柏菁說,如果一定要住日租套房,要確認逃生路線,即使只住一天,也要簽訂租賃契約,才能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及權益。
雖然台中市官方無法統計出全市究竟有多少日租套房,但上網輸入「台中日租套房」,輕易就可找到50家左右,估計台中日租套房間數少說也有3、400間,大多在逢甲夜市周邊,部分在一中街附近;而有些則隱身在小套房為主的豪宅大樓中。
台中市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柴俊林說,有些日租套房裝潢華麗,不輸觀光旅館,但不必負擔消防安檢成本,才能低價搶客。

應修法納入管理

柴俊林認為,政府沒有積極管理,讓日租套房有生存空間,如果納入合法管理,相信大多數日租套房都撐不下去。
銘傳大學社會與安全管理學系副教授唐雲明指出,非法日租套房存在公安及治安問題,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雖然法令漏洞讓日租套房可在灰色地帶游走,但可透過大樓管理公司或社區委員會介入管理與約束,並非無法可管,主管單位不應該推卸責任,政府更應修法,將日租套房納入管理。
回頂端 向下
wth11
站務-管理委員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268
注冊日期 : 2009-05-15
來自(縣市) : 台中市

日租套房被罰20萬 訴訟遭駁回 Empty
發表主題: 本大樓飯店式管理?   日租套房被罰20萬 訴訟遭駁回 Icon_minitime2012-03-08, 12:28 am

房屋改套房日租 「違法沒保障」

【聯合報╱記者莊亞築/台中報導】2012.03.07 02:59 am

台中市市區內有不少日租套房,以逢甲夜市附近為大宗,七期重劃區、美術館周遭也有零星業者,房仲業者說,去年受奢侈稅影響,也有不少投資客將房產改為套房出租,長、短期都有,有些則委由專業物業公司代管,收益不錯。

日租套房都不是合法的,台中市觀光旅遊局除了持續稽查取締外,也只能多替合法旅館宣導,呼籲消費者認清,「日租套房沒保障,入住前要三思。」

觀光旅遊局局長張大春指出,市區內日租套房大多屬新式建築,隱身在大樓內,有不少設備、環境優質,會建議業者轉型為長期租賃,提供外商公司派駐台中的人員住宿所需,不要再經營非法日租套房。

觀光局指出,市中心內依法不能設立民宿,若要經營旅館業者應申請許可,不過業者為躲避查緝,同一個住宿地點,都會分散在不同網站、以不同名義去宣傳,因此對確切日租套房數量難以統計。

他說,許多背包客或自由行的遊客因價格低廉等因素而選擇入住日租套房,但這些日租套房都是未經觀光、消防、衛生及建管單位審查合格的營業場所,住宿安全沒保障,且業者用網站刊登住宿訊息,靠手機、電子郵件聯繫,若有意外事故或消費糾紛發生時,消費者會求償無門。
【2012/03/07 聯合報】@ http://udn.com/

網址: 房屋改套房日租 「違法沒保障」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945154.shtml#ixzz1oRfBV4TA
Power By udn.com
回頂端 向下
 
日租套房被罰20萬 訴訟遭駁回
回頂端 
1頁(共1頁)

這個論壇的權限: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復文章
保全互動網_論壇 :: 保全相關新聞資料庫-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