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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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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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人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35 注冊日期 : 2011-04-08 來自(縣市) : 臺北市
| 主題: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3-25, 10:12 pm | |
| 鑒於保全員實施交通管制是會碰到的勤務範圍之一,在範圍內實施交管 (保全之保護範圍內:指廠區、社區、大型停車場..等,比較沒有問題,駕駛人要依照保全員指揮行駛) 畢竟保全員是受業主所託,在防護區域內執勤交管,是避免車輛擦撞.行車動線順暢等等,有一定的權利) ------------------ 保全只能站在在建築物範圍指揮車輛進出~(人行道、道路均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開罰1500~3000 畢竟保全業法沒有辦法納入太多相關法條,
保全業法 第 1 條 為健全保全業之發展,確保國民生命、財產之安全,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 條 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保全不是警察,所以沒有權利指揮外界馬路上的,保全就像是義警,屬協助維護區域內安全與治安
法務人 在 2013-04-14, 11:53 pm 作了第 2 次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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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1 會員階級_三線一星
文章數 : 85 注冊日期 : 2010-12-03 來自(縣市) : 台南
| 主題: 回復: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3-31, 1:11 am | |
| 這想到我們廠區交管 亂成一團 員工違規穿越一推 素質穿插不齊 廠外就是快速道路 可以真的這樣說 因為筆直路無紅燈 上班時間過往車輛超多 超速也超快 每天都冒著被撞危險在交管 多少次車子就停在腳旁 若一閃神還會被 向行駛車子撞上 但很多員工違規一推 不鳥你不少 上班時間員工同時三向進入 還有進貨的大貨車 不留神一倒退 就會撞上後車 或是趟在大貨車底 之前晚上 廠房大門旁施工 工程車擋住一半路 外出員工較危險 業主 兒子 就是副總 還要我 站上中央分隔線交管 旁邊都是快速通過車子 完全不把我們當人看 之前剛開始夜間交管 甚至整條路很暗 連 廠區探照燈都沒有 只有靠交管棒 螢光指揮 跟業主反應 還被臭罵一小時 最後才裝燈 業主經理也是下達 不擋外車 根本就是保護他們自己屁話 若上班時段若要真的要等到沒車 才ˊ讓車子進出 應該都等到下午下班了 這還是上市櫃 去年營收30幾億 兩岸都有廠 接受媒體採訪過的大公司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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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人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35 注冊日期 : 2011-04-08 來自(縣市) : 臺北市
| 主題: 回復: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3-31, 9:57 pm | |
| 如果是這樣~只有以下做法摟.. 可與當地交通機關討論並設置
在廠區大門出入口處與快速道路交叉口畫設~網狀線: (在快速道路的車輛看到網狀線就知道路口處)均可能減速慢行 停止線:設於來往兩方之路面上,有警示作用 告示牌:警告之岔路~~有輔助效果
或者設置紅綠燈..等
以及慢字(地面畫設)以及停字~
通常停字~均畫設在廠區大門~
-------------------------- 畢竟指揮如果出了意外,肯定是保全員負責,因為保全沒有指揮權線 解決方法應寫信由當地政府勘察設置相關交通號誌,來做為輔助等~
法務人 在 2013-04-14, 11:51 pm 作了第 1 次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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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1 會員階級_三線一星
文章數 : 85 注冊日期 : 2010-12-03 來自(縣市) : 台南
| 主題: 回復: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4-04, 9:46 pm | |
| 廠區在台南市關廟區 要洽那一個機關
請廠內誰和他聯絡
廠區 有工安 請他嘛
駐衛警察 搜尋網路後 不太懂
是跟當地申請警察嘛
還是原本 我們現場警衛受訓後 變 駐衛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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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人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35 注冊日期 : 2011-04-08 來自(縣市) : 臺北市
| 主題: 台大招募駐衛警察 2012-04-04, 10:53 pm | |
| 工安,只是勞工安全督導及管理人員,依據勞工委員會 - 相關勞工安全法規 - 設置 有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乙級,甲級 技術士證照考試,俗稱勞安證!! 只有負責勞動安全,不負責出入安全,交通安全
出入管制部份: 應該是由總務部( 處課室) 警衛保安組 所負責的!
關於廠區位在台南市 請連絡台南市交通局~更詳細就是交通工程科
聯絡者,最好是以市民的身分寫信至市長信箱~由該單位處理 (除非業主很好~叫他們根交通局洽談) 以市民的身分~說明~相當的危險性,及建議設置交通設施(十字路口等) 以及小民怨(如保全突然攔擋車~很危險~又常有車輛進出這樣),通常政府官員是不太會理睬你的!
最好再加上縣議員,市議員,立法委員......等民意代表出面,代表民意
相信交通局會派人勘查~維護市民安全 ---------------------------- 駐衛警察跟保全很類似,固定守護的地點~但差別在 保全是外包人力(福利薪資比照保全公司.沒有好到哪去) 駐衛警察是公司自己人力 (福利比照公司..越大廠.人越好) 相對公司自己人也會聽從 (因為都同家公司) ---------------------------
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 第1條 本辦法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四十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2條 左列機關、學校、團體為維護安全及秩序,得申請設置駐衛警察。 一、政府機關。 二、公民營事業機構。 ←廠區應是此項
第3條 機關、學校、團體申請設置駐衛警察應填具申請書,送請縣(市)警察局核定;其分支機構跨越直轄市、縣(市)者,轉報 內政部警政署 核定後 ,聘任之。
其他請你上網查詢 ---------- 人員屬可以自聘~資格在法律裡面也有,台大也有在招募駐衛警察..
第8條 駐衛警察之遴選條件如左: 一、曾受警察養成教育或專業訓練,或高中(職)以上畢業服畢兵役,或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士官以上職務者。 二、五十歲以下。 三、男性身高一六五公分以上,體重五十公斤以上。女性身高一六○公分以上,體重四十六公斤以上。 四、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五、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
像是台大,勤益工專都有駐警隊,還有正規制式員警2名在隊本部值班!! 需要公權力執行時,正式警察就會騎著小噗噗馬上跑來,而且,還是電動噗噗!
此法規有政府聘請和民間聘請的規範~但如果私人聘請~很多法規都不適用的 各機關單位總務處駐警隊自聘人員資格如上~~並送交縣市政府警察局審核後~通過後就可任用
法務人 在 2012-04-06, 2:34 am 作了第 3 次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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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1 會員階級_三線一星
文章數 : 85 注冊日期 : 2010-12-03 來自(縣市) : 台南
| 主題: 回復: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4-05, 11:33 pm | |
| 謝謝你一再幫忙 我想再請問 今日有問過廠區人員 他們說之前有申請過紅綠燈 沒通過 為何 他核准條件在那 關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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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人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35 注冊日期 : 2011-04-08 來自(縣市) : 臺北市
| 主題: 回復: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4-06, 2:27 am | |
| 詳細可參閱 道路交通號誌設置規則 裡面有寫清楚~~
如果果不行~那也要其他交通標誌輔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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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人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35 注冊日期 : 2011-04-08 來自(縣市) : 臺北市
| 主題: 回復: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6-16, 2:02 pm | |
| 內政部警政署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13日 發文:警署交字1010070209號 本人寫信給政府諮詢中提到(本人簡短打出重點)
三、臺端涵詢~協助警察之義交.義警替代役..及保全員,是否有句有交通指揮權1節.答覆如下
一協助警察之義交.義警及替代役部分:參照交通部路政司 78年6月9日路臺監字第07819號函解釋意旨,
義交.義警及替代役人員於協勤指揮交通時,可 視同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條規定~ 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
因此 協助警察 之義交、義警及替代役人員,於 協勤時段 針對於 協勤之路段 應可 視同為 具有交通指揮權
二保全員部分: 參照交通部84年5月24日交路字第024464號函解釋意旨,保全員受雇於保全公司,屬私人公司無礙。 而該等私人公司之保全人員未經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 ,基於交通需要,依據相關法令予以規畫、遴選編組成立,自無依法執勤之適用。 不宜 視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之 依法令執行 指揮交通人員
因此保全員不具有公共道路上之交通指揮權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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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h11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268 注冊日期 : 2009-05-15 來自(縣市) : 台中市
| 主題: 回復: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6-20, 9:56 pm | |
| 協助警察 之義交、義警及替代役人員,於 協勤時段 針對於 協勤之路段 應可 視同 為 具有交通指揮權
但是,對於不是 協助警察 之義交、義警及替代役人員,於 非值勤時間 針對於 非協勤之路段 不可 視同 為 具有交通指揮權
意思就是: 1.時間要正確 2.地點路段要正確 3.有協助值勤的必要條件,有授權! 才可以視同 具有交通指揮權 通常,旁邊應該會有站著一名正規員警,可能是操作紅綠燈儀器,或是站在旁邊,看著義警,義交,替代役,引導處理!
如果: 1.時間不正 2.地點路段非法 3.無協助警勤的必要條件, 無授權! 視同 為路人甲乙丙
wth11 在 2012-06-27, 9:47 am 作了第 1 次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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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7 注冊日期 : 2009-05-14 年齡 : 47 來自(縣市) : 中部
| 主題: 回復: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6-21, 11:20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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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can 會員階級_二線二星
文章數 : 27 注冊日期 : 2009-10-05 來自(縣市) : 彰化
| 主題: 回復: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6-22, 10:11 am | |
| 通常公司出去的路,有大幹道的話...... 外車先行通過, 幫忙看好交通安全了 才, 再指揮廠內人員出入車道 以維護交通安全,尤其是交通忙碌時段跟下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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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人 站務-管理委員
文章數 : 35 注冊日期 : 2011-04-08 來自(縣市) : 臺北市
| 主題: 回復: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2012-06-24, 12:55 am | |
| 樓上說的沒錯,別說大幹道~只要兩線道以上都不算自己管轄範圍 在出入口~頂多有權利~不要讓外車阻擋在出路口的馬路上 車子要駛出時,還是以擋住自家車輛為先 外車先走,看安全狀態才給自家車輛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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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全交管,只能在建築物範圍(邊界)管制進出~不得阻擋行人與車輛~違者罰1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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