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 2012年4月22日 上午5:30 /記者: 許俊偉╱台北報導 |
防過勞,全國保全工時規範五一勞動節上路,除了人身和運鈔車保全外,其餘保全每天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加班費也應以勞基法規定加給,八萬多名保全適用。但新制在即,業者卻以其他名目規避加班費,甚至連給錢都沒給半毛,有保全人員痛批規範根本「訂假的」。
勞委會訂定的「保全工時審核參考指引」規定,五月起,保全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十小時,延長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遇有緊急狀況每日正班和加班也不得超過十四小時;人身和運鈔車保全,則每四周正常工時不得超過一百六十八小時。換句話說,每天超出十小時外的兩小時加班時間,就得依法給予加班費,每小時要多給三分之一時薪。
但上有政策,下也有對策。全國保全業產業工會祕書長張天送說,工會近期陸續進行問券調查,發現幾乎高達八成業者根本未因應調整排班時間或加班費,甚至有資方悶不吭聲完全沒通告,不少保全完全不知政府有工時新規範。
張天送說,根據回收的問券,多數保全仍維持原本每班十二小時的工時,但業者卻不打算給員工多出來的兩小時加班費,不然就是以「休息恩給」的名目來規避,且 恩給費 維持每小時一百元的加班時薪,未依法再多給三分之一時薪(共一百卅三元)。
在知名保全公司上班的彭姓保全透露,該公司沒有給付休息恩給費,三月開始有幫每人調薪一到兩千元,但保全下月起每天理應多出二百六十六元加班費,每周上班六天計算,四周至少要多六千三百八十四元。在公家機關上班的劉姓保全痛批,實際上班制度完全照舊,工時規範「訂假的」,未來還是得靠停休上班來多賺錢,過勞風險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