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年度-推動工會團體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承辦培訓單位: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總工會
核准字號:職訓字第 1010040836A 號
協辦單位:中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職業工會、中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同業公會、中市保全同業公會、中市保全人員職業工會
建築物業管理之公寓大廈人才班/ 218 小時/ 32 人
課程內容與時數
開訓、結訓、班會/4 勞工政策法令/4
物業管理相關法規介紹/5 社區經理人之統御領導/7
技術主管之統御領導/7 不動產買賣及租賃法令/7
社區服務人員工作職責/7 社區 E 化作業與實機操作/5
公文作業處理要點/7 服務禮儀與動作實習/5
社區會議流程/7 管理費催收與報表製作/7
社區活動執行與技巧/7 監視設備檢查標準與要領/7
消防系列課程/7 公寓大廈從業人員實務解析/14
不動產管理相關實務/5 社區服務務業分析應用/7
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處理模式與案例分析/7 社區進駐與撤場流程/7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實務解析/30 公寓大廈三類證照試題解析輔導/37
防火管理人員初訓18小時
招訓對象
1.年滿 15 歲以上之失業民眾,男女不拘。
2.參訓學員結訓後直接以就業為目標者、無就業意願者請勿報名參加訓練。
訓練日期 101 / 08 / 29 (三) ~ 101 / 10 / 19 (五)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早上 08:00~12:00,下午 13:30~17:30,每日共 8 小時
每50分鐘上課,下課休息10分鐘,午休+午睡1.5小時(可以補充下午精神)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01年8月24 日下午17:30截止,於8月27日(一)下午14點辦理甄試,合格後通知錄訓。
訓練費用
具特定對象之失業者訓練費用全額免費。
一般國民失業者:政府補助 80%,個人僅需自付 20%的訓練費用$ 4,211 元。
報名應繳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五份、個人木質印章。
2 吋脫帽半身光面彩色照片 13 張(含考照份數,背面書寫姓名)。
勞保明細表正本二份(請逕洽勞保局申請)。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驗畢不退還)。
結業證明
1. 學員完成全期訓練,並經測驗合格者發給結訓證書,並輔導就業。
2. 如受訓期間請假及缺曠課時數達總訓練時數 1/10(含)或曠課時數達總訓練時數 1/20(含)以上者,將不發給結訓證書(但因不可預期之事由,經專案核定得繼續參訓者,不在此限。)
免費職訓輔導考照
公寓大廈三類管理服務 - 許可證 、不動產營業員證、防火管理人員證、保全護照
錄訓方式
招訓有意願參加之學員,錄訓甄選分別為筆試及口試(面試),錄訓標準依甄選成績名次依序辦理,合格分數為 60 分(含) 以上,其中筆試部分須為 60 分以上。
(1)甄選成績,筆試占 50%及面(口)試占 50%合計總分
(2)筆試測驗採公開統一辦理,成績占 50%,面試由專業人員以一對一口試方式進行,成績占 50%,口試項目,統一由甄試小組共同訂定。
(3)筆試及面試成績合計總分,經甄試 60 分合格者,依甄試成績遞減排序,依序錄取預定招訓之人數,如有同分者,由培訓單位採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注意事項
費用包含教材書籍、講義等,無須再繳任何費用,訓練期間並享有勞工保險(職訓保)。
一律採甄試錄訓,經甄試合格後,依甄試成績錄訓順序辦理。
已報名繳費學員如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費,未於開訓前申辦者,已繳交之訓練費用,除該班次停辦外,一概不予退還。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對象: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身分並提示相關證明文件,俾於錄訓後由訓練單位彙整向中區職業訓練中心提出申請,詳細申請辦法及資格請洽各公立就業服務站(非自願離職者、長期失業者)或培訓單位(其他特定對象)。
報名/上課地點
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 95-8 號 4 樓之 3室.
http://www.twbs.org.tw/04-22472078 /04-22473572
04-22424367 /04-22420069
公寓大廈題庫系統http://cpabm.cpami.gov.tw/build-exam/pages/CourseListPage.jsp
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網 - 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
http://cpabm.cpami.gov.tw/index.jsp;jsessionid=F4268ABB1C39E1A2E4669744FB134F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