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互動網_論壇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保全互動網_論壇

保全互動網:http://lkk73700.myweb.hinet.net/
 
首頁首頁  Latest imagesLatest images  會員註冊會員註冊  登入  

 

 大家好我是新人來簽到,順便問版務些問題

向下 
2 posters
發表人內容
oldaidan
會員階級_見習人員
會員階級_見習人員



文章數 : 1
注冊日期 : 2014-01-16
來自(縣市) : 花蓮縣

大家好我是新人來簽到,順便問版務些問題 Empty
發表主題: 大家好我是新人來簽到,順便問版務些問題   大家好我是新人來簽到,順便問版務些問題 Icon_minitime2014-01-16, 10:28 am

您好
本人因最近應微保全人員,而保全工司將我個人資料送交素行查核,半個月後結果下來 公司說沒辦法擔任保全人員
因本人在99年誤交損友而無故的被叛了五個月的贓物罪,也以服完社會勞動,因看到此論壇所貼出保全人員任用條
款某項十條之一 說已易科罰金與社會勞動執行完畢者不在此限 我該如何解決這問題
回頂端 向下
紅龍ftgh
站台管理員
站台管理員
紅龍ftgh


文章數 : 162
注冊日期 : 2008-08-29
來自(縣市) : 高雄

大家好我是新人來簽到,順便問版務些問題 Empty
發表主題: 回復: 大家好我是新人來簽到,順便問版務些問題   大家好我是新人來簽到,順便問版務些問題 Icon_minitime2014-01-16, 7:36 pm

第 10-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但其情形發生於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且已擔任保全人員者,不在此限:
一、未滿二十歲或逾六十五歲。
二、曾犯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肅清煙毒條例、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貪污治罪條例、兒童及少年性 交易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洗錢防制法之罪,或
刑法 之 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風化罪章、第二百七十一條至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妨害自由罪章、竊盜罪章、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章、侵占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贓物罪章 之罪,經判決有罪,受刑之宣告。

但受緩刑宣告,其刑經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易服勞役、受罰金宣告執行完畢,或判決無罪確定者,不在此限。

三、因故意犯前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逾六個月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五年
四、曾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五、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認定為流氓或裁定交付感訓。但經撤銷流氓認定、裁定不付感訓處分確定者,不在此限。
保全業知悉所屬保全人員,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即予解職

-----------------
文字的編排與逗句點常常會讓每位承辦者與當事人有所不同的解讀定義.對於你的前科紀錄應當直接洽詢承辦官以得到明確的答覆.
回頂端 向下
http://lkk73700.myweb.hinet.net/
 
大家好我是新人來簽到,順便問版務些問題
回頂端 
1頁(共1頁)

這個論壇的權限: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復文章
保全互動網_論壇 :: 簽到簿(茶水間)公佈欄 :: 簽到簿(茶水間)-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