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全人員工作時數大約12小時,已經很長!但現在有農委會外包的離職警衛爆料,自己42天連續上班24小時,等於是工作1008個小時!就連「過年」也是上班渡過,沒休假也沒加班費,月薪2萬5,從早操到晚,想休,只好趁著夜間巡邏完後偷偷小睡,但由於長期精神緊繃還得了胃潰瘍,這回出面控訴政府單位,低標讓廠商壓低勞工價格,超時壓榨他們。
管制車輛進出,巡邏社區環境,警衛工作可不輕鬆,時數更是長。社區警衛:「保全大部分都上12小時比較多啦,差不多休5天或6天啦。」
有休假,但換算下來,一週僅休1天,壓力已經夠大。還有更離譜的,台中霧峰農試所,有離職警衛爆料,自己連續上班1008個小時沒停過。霧峰農試所離職警衛王先生:「我咬緊牙,每天上班24小時,就是24小時一直上、一直上,一直上上到2月,上了42天,1008個小時連續上班。」
超級操,人手不夠,只好一人當兩人用,警衛亭變成家,保全公司還規定,夜間每2個小時要巡邏一次,王先生只好趁著工作告一段落,偷偷瞇一下,但長期下來,搞的精神都快要崩潰了。霧峰農試所離職警衛王先生:「現在就是精神不好,或者是胃潰瘍之類的,現在還在吃藥啊。」
半夜幾乎沒在睡,王先生在農試所工作一年多,薪水2萬5,超時值勤,卻還沒有加班費,以勞基法來說,一般每月258小時就算過勞,就算保全人員,勞基法84條容許每月最高工時到312小時,但可沒允許到破千這麼誇張。
行政院工程委員會科長吳明峰:「查了如果違反勞基法的狀況的話,那就屬於違法,依照契約的話,可以跟廠商停止契約。」
公家外包的保全公司,以低標得標,卻壓榨勞工權益,勞動部渾然不知,以去年勞工過勞的案例來說,就有68件,其中32件死亡,大都支援服務業,像是保全,這回有人站出來才查,政府似乎永遠慢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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